写在开头:
之前被华人强烈抵制的1-1000 法案如果通过,政府就可以合法地根据种族、肤色、原籍国家等在入学、就业等方面对某些群体搞优待,而华人绝对不会是被优待的群体,必然是被拔毛的群体。
以下为正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重大时刻!
刚刚,几个小时前,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历史性裁定:
废除了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平权行动计划,也就意味着终结了长达几十年来,美国大学招生过程中,系统性考虑种族因素的做法。
这一裁决,对主张一定程度上考虑种族因素,以确保“”多元化”学生群体的最具选择性的大学,来说是一个重大打击。
但对长期受“种族因素”考量的“打压”亚裔来说,这则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今天,美国当地时间6月29日,最高法院裁定: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平权行动计划都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因此是非法的。
在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案件中,裁决结果是6-3;在哈佛大学的案件中,裁决结果是6-2。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写道,将种族纳入大学考量“缺乏足够明确和可衡量的目标,来证明使用种族是必要的,不可避免地以负面方式使用种族,涉及种族刻板印象。”
罗伯茨留下了大学在个别学生申请中考虑种族讨论的可能性,他举了一个个人亲身遭遇种族歧视的例子作为例证。
他补充说,学生“必须根据他或她作为个人的经历受到对待,而不是基于种族”。
这意味着大学仍然可以在个别情况下考虑对种族的讨论,但必须将重点放在个人经历上,而非种族本身。
杰克逊(Jackson)法官作为首位黑人大法官则十分不满,在反对意见中写道,这一裁决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真正的悲剧”。
这一决定受到了保守派人士的赞扬,他们认为宪法应该是“无视肤色”的,前总统川普称这一裁决为“美国的伟大日”。
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表示:“它并不完美,但毫无疑问,它帮助那些在我们历史上常常被剥夺机会展示他们进步速度的人,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
但这一决定遭到了自由派人士的谴责,他们认为平权行动是弥补历史上的种族歧视的重要工具。
最高法院实际上推翻了2003年的格鲁特尔诉博林格案的判决,当时法院表示,考虑种族因素可以作为招生过程的一个因素,因为大学在维持多元化校园方面具有充分的利益。
平权行动旨在弥补历史上的歧视,多年来一直备受争议,受到教育机构和美国企业的大力支持,认为它对促进多样性至关重要,但受到保守派的谴责,认为平等意味着所有种族受到同等对待,与种族平等背道而驰。
对于以种族为基础的平权运动政策,亚裔美国人一直是呼声最高的反对者。
学生申请美国高校时需要提供SAT成绩,哈佛大学的校报《哈佛深红》在2013年通过调查发现,被录取的学生中,亚裔学生的成绩是最高的。
在满分2400分的考试中,东亚和印度裔学生平均分高达2299分,远高于非洲裔的2107分和土著人的2142分,也高于所有学生的平均分2237。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次判决,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拥有极具竞争力的招生计划的少数学校。
他们预测,对此裁决将导致少数族裔学生的入学人数大幅下降,并要求招生官员尝试新的与种族无关的计划,以抵消这种影响。而绝大多数大学几乎接受所有申请者,受到的影响不会那么大。
在考虑种族因素的招生政策的众多学府中,包括耶鲁大学、布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和达特茅斯学院等。
这一裁决还可能会对高等教育以外的领域产生深远影响,包括K-12学校,并给大学增加了压力,要提出可行的与种族无关计划,以促进种族多样性。这一决定还可能引发对雇主所使用的种族多样性计划的未来挑战,因为类似的论点也可适用于《民权法案》第七条下禁止就业歧视。
你支持美国最高法院的这次判决吗?
你觉得会对美国大学招生产生什么影响吗?
源自:Taola 洛杉矶华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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